
关于印发2025 年中国少数民族健身舞蹈(广场舞)大赛暨平塘县2025年“天眼杯”全国舞蹈大赛系列活动竞赛规程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贵州省体育局指导,由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贵州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平塘县人民政府主办,由中共平塘县委宣传部、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承办的2025年中国少数民族健身舞蹈(广场舞)大赛暨平塘县2025年“天眼杯”全国舞蹈大赛系列活动将于2025年12月25日—29日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中国天眼景区举行。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队参赛。
贵州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2025年12月19日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5日-29日(12月25日竞赛嘉宾报到,12月26日裁判员、运动员报到,12月27-28日比赛,12月29日返程)
展开剩余83%地点: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中国天眼景区
二、竞赛项目
(一)广场舞规定动作集体走秀:各参赛队可穿着比赛服装进行走秀,也可根据表演需要自备一套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
(二)广场舞自选动作:各参赛队须自编一套具有少数民族风格的广场舞套路参赛。
三、竞赛组别
(一)青年组:每支代表队平均年龄在18 周岁(含)-44 周岁之间。
(二)中老年组:每支代表队平均年龄在45 周岁(含)-70 周岁之间。
四、参赛要求
(一)每组限报16-30支参赛队伍,承办方可特邀队伍参赛。
(二)各参赛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8人(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12至16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参赛队员年龄为18至70周岁(195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三)所有参赛人员需进行体检和购买保险(包含比赛往返期间),报到时须查验保险凭证和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2025年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至少包含心率、血压、心电图三项),并签署《广场舞赛事活动参赛队赛风赛纪承诺书》《参赛责任书》《个人健康承诺书》。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和(或)参赛队员本人负责。
(四)各参赛队报名时需上传报名表、全队集体造型合影照片(不小于1.5MB,分辨率不低于300万像素)、本队简介(限120字以内),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到时提交自选动作参赛音乐。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最新版本《广场舞竞赛规则》。
(二)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领队、教练联席会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三)自选动作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现场裁判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四)服装与轻器械
1.参赛队员着装需适宜运动,可根据表演需要穿着具有特色款式的比赛服装,需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服装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允许参赛队员画淡妆,可以做发型,但头发不能遮脸,不得造型怪异;
2.比赛时可使用手持轻器械,应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六、经费与接送站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
(二)各参赛队伍往返赛区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组委会为入住统一安排酒店的参赛队免费提供酒店驻地和赛场间接驳服务,限全队统一。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比赛设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至第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名至第九名为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其他名次为优胜奖,颁发参赛证书。另设最佳创编奖、最佳服饰奖、最佳表演奖、最佳组织奖各一个,颁发证书。
(二)比赛设总奖金70000元(柒万元整),分配比例在领队、教练联席会公布。
八、技术官员
(一)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调,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技术官员报到和离会时间按选调通知规定。
(三)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 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执行。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内的信息;
2.各参赛队队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全体人员保险凭证;
4.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2025年体检证明;
5.整队签署的《广场舞赛事活动参赛队赛风赛纪承诺书》
《参赛责任书》《个人健康承诺书》;
6.全队集体造型合影照片(不小于1.5MB,分辨率不低于300万像素);
7.本队简介(限120字以内);
8.各参赛队往返交通信息。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各队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请提交自编套路参赛音乐。各队须于12月26日19:30参加赛前领队、教练联席会。
(四)返程
各队于12月29日12:00前返程。
十、其他要求
(一)各队领队、教练须准时参加赛前联席会,不参加会议的参赛队,组委会不受理其任何申诉。
(二)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
十一、联系方式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来源:天眼之城平塘
编辑:李玥瑶
统筹:杨燕来
审校:占智鹏、李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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